又被绕了进去
作者:小宝 日期:2009-01-09
本人毕业于2005年,毕业后就业于**。后于2008年7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,辞职后档案仍放于原单位。
从辞职至今,本人没有正式工作。
之前本人户口所在地为单位所在地,故在该地街道办事处****了《失业证》。2008年8月,本人户口迁移,按照《失业证》管理规定,持证人户口迁移,应将原证交回原发证机关,并在迁移户口所在地重新****。
本人自认为《失业证》的****不是什么光荣之事,若不是因为确实必需,也不会去相关发证机构露脸。
因之前****过一次该证,手续/程序方面都应该不会存在太大问题,相信能轻易解决。
谁知,上次的****规则在现街道办事处行不通,这次要求必须有本人的档案才可****。
遂,电话联系原单位要求提档。被告知,需要档案接收单位开调档函。
询问街道方面,称:以往转档就从来没开过证明,直接提取即可,无需证明。
被卡住。。。。。。
经与双方多次协商无效:原单位坚称国有企业档案管理制度严格,不见接收函不办提档;街道办坚称亦有本单位的管理流程,从未因此开过先河。
晕数分钟。。。。。。
电话咨询街道办上级机构,得到的 复是街道办确实是对私不对公,帮忙想解决措施是由本人写情况说明街道办盖章后去提档。
认真想想,这办法应该可行。
于是,赶紧操刀,并迅速与原单位联系征得其同意。
在万般不情愿的情况下,原单位经办人员松了口气,答应拿到盖章的情况说明后再请示领导看是否可行。
做通一方面工作的我,满心欢喜地走进街道办事大厅,却被其无情拒绝,理由是那章也不是随便能盖的。
再次晕厥。。。。。。
没办法,抢救过来后还得继续努力。。。。。。
想想,企业没错,街道办也没错,人家都是在按章办事。总是说,有制度、无执行,现在看人家这执行力!
那么只能是我错了。
都是我的错、我的错。。。。。。
从辞职至今,本人没有正式工作。
之前本人户口所在地为单位所在地,故在该地街道办事处****了《失业证》。2008年8月,本人户口迁移,按照《失业证》管理规定,持证人户口迁移,应将原证交回原发证机关,并在迁移户口所在地重新****。
本人自认为《失业证》的****不是什么光荣之事,若不是因为确实必需,也不会去相关发证机构露脸。
因之前****过一次该证,手续/程序方面都应该不会存在太大问题,相信能轻易解决。
谁知,上次的****规则在现街道办事处行不通,这次要求必须有本人的档案才可****。
遂,电话联系原单位要求提档。被告知,需要档案接收单位开调档函。
询问街道方面,称:以往转档就从来没开过证明,直接提取即可,无需证明。
被卡住。。。。。。
经与双方多次协商无效:原单位坚称国有企业档案管理制度严格,不见接收函不办提档;街道办坚称亦有本单位的管理流程,从未因此开过先河。
晕数分钟。。。。。。
电话咨询街道办上级机构,得到的 复是街道办确实是对私不对公,帮忙想解决措施是由本人写情况说明街道办盖章后去提档。
认真想想,这办法应该可行。
于是,赶紧操刀,并迅速与原单位联系征得其同意。
在万般不情愿的情况下,原单位经办人员松了口气,答应拿到盖章的情况说明后再请示领导看是否可行。
做通一方面工作的我,满心欢喜地走进街道办事大厅,却被其无情拒绝,理由是那章也不是随便能盖的。
再次晕厥。。。。。。
没办法,抢救过来后还得继续努力。。。。。。
想想,企业没错,街道办也没错,人家都是在按章办事。总是说,有制度、无执行,现在看人家这执行力!
那么只能是我错了。
都是我的错、我的错。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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